3月12日,國務院發(fā)布《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要求在嚴格保護耕地、節(jié)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
《決定》明確,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授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時,《決定》還提出,試點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準土地征收審批事項委托部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首批試點省份為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試點期限1年。國務院將建立健全省級人民政府用地審批工作評價機制,根據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綜合評估結果,對試點省份進行動態(tài)調整。
《決定》要求,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嚴格審查把關,特別要嚴格審查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tài)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qū)的用地,切實保護耕地,節(jié)約集約用地,盤活存量土地,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確保相關用地審批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不得將承接的用地審批權進一步授權或委托。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jiān)嚴躍進認為,此次政策明確了兩類權限的下放。這意味著,除了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相關農用地若是要轉變?yōu)榻ㄔO用地,那么相關權限將得以下放。即各省級政府可以決定土地的性質轉變。此類規(guī)定使得土地性質轉變空間增大,也讓相關審批工作進一步壓縮。
嚴躍進介紹說,在以往實際操作過程中,尤其是在一些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地方,耕地轉為建設用地是有制度保障的,但是審批程序緩慢且相對繁復,這使得部分土地難以按時轉變性質,影響了用地工作。
“現在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使得各級省政府可以通盤進行考慮,這也有助于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建設用地市場的管理。其本質上也是城鄉(xiāng)用地市場共同發(fā)展的體現。”嚴躍進說,“不僅如此,此類政策規(guī)定對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改革各地方的用地政策等有積極的作用。”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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