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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味的“全員營銷”賣房是否違法

來源:檢察日報 編輯:彭俊 2019-03-28 08: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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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網(wǎng)友爆料稱,某房地產集團要求全體員工參加“全員營銷”。程序員、設計師和財務等所有崗位都被要求每周邀請35組買房者到訪簽到。“員工找不到人只能花錢雇人來看房,30塊錢雇一個人。”對此,該集團相關人士表示:這是集團全面營銷的政策,激勵員工進行銷售(據(jù)3月25日紅星新聞)。

  近幾年,隨著房地產調控力度持續(xù)加大,房地產市場的“黃金時代”或一去不復返。“房住不炒”已成為主管部門的監(jiān)管理念??磥?,開發(fā)商的日子不怎么好過,并且這種狀況可能還將持續(xù)。住建部最近幾天就明確表示,房地產市場調控不會動搖。日子不好過,就要想法子,有些企業(yè)難免會生出幺蛾子。

  程序員、設計師、財務等崗位員工并非銷售人員,他們被集團要求“邀請買房者到訪簽到”,話說得文縐縐,說白了就是賣房子,組織人來看房,這是讓員工干本職之外的工作,顯然與勞動合同的用工約定不符,還美其名曰“全員營銷”。

  “每周邀請35組買房者到訪簽到”“工作日每天人均推薦到訪須增加3組”,這些可都是硬性任務,要想完成恐怕不容易。試想想,哪個員工能持續(xù)邀請這么多人到房產營銷中心去看房并簽到?更可怕的是,考核在該集團被視為“政治任務”,并實行優(yōu)勝劣汰,有人因完不成任務而離職,這豈不是逼迫員工離職?正如該集團一位“前員工”所推測,“估計就是為了節(jié)約裁員成本”。在房地產不景氣的情況下,此舉有“變相裁員”之嫌,如果確是屬實,是否違反法律規(guī)定,有關部門應當查查。

  要想不被淘汰,員工只能想辦法組織人看房,可到哪里去邀請那么多人?可行的辦法就是花錢雇人。一方面,30塊錢雇一個人,“一周就要花1000多塊”,員工恐怕?lián)尾幌氯?。另一方面,該集團搞看房簽到的招數(shù),實質是雇人排隊的房托之舉,制造銷售火爆的虛假景象,營造火熱的買房場面,是典型的銷售炒作行為,不僅有違“房住不炒”精神,更有違有關法律規(guī)定。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得明明白白?;ㄥX雇人排隊看房,真正的購房者被“火熱”的假象蒙蔽,不可能了解到真實的銷售狀況,買房心理必然受到干擾。《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對虛假營銷行為規(guī)定得更明確,其中第6條規(guī)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應當真實、全面、準確,不得有下列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現(xiàn)場說明和演示;采用虛構交易、虛標成交量、虛假評論或者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對照法律法規(guī),“全員營銷”脫不了虛假營銷的窠臼,該好好查一查。

來源:檢察日報

編輯: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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