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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轉公”限制條件能否放開?

來源:長沙晚報 編輯:彭俊 2019-03-04 09: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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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賀先生:我于2017年11月購房,由于工作年限問題,只能辦理商業(yè)貸款,同年12月開始還貸款。由于一些急事,在2018年8月辦理了購房提取公積金手續(xù)。今年咨詢如何將該套房“商轉公”,卻被告知沒有了資格,請問“商轉公”限制能否放開?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是政策性專項資金,支持職工家庭解決基本住房需求。住房公積金資金的使用具有統(tǒng)籌性,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由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jù)資金使用的可持續(xù)性原則,結合我市房地產(chǎn)市場實際確定。為了盡可能讓更多的繳存人享受到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優(yōu)惠,同一套房已辦理過購房提取的,不予貸款。 (幫哥 謝春年)

來源:長沙晚報

編輯: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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