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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商品房公攤面積讓購房者很受傷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彭俊 2018-08-21 08: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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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一文引起廣泛關注。文中針對公攤面積占比的正當性、取消公攤面積之影響的追問,激起很多網(wǎng)友的共鳴。

  有人認為,應當取消公攤面積,套內(nèi)面積才是最公平的計算方式;有人則認為,取消公攤面積、僅計算套內(nèi)面積不會有任何影響,開發(fā)商會把公攤面積費用增加到單價里去。

  公攤面積,由服務于整棟建筑的公共管理用房與分隔墻、外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這兩部分組成。區(qū)別于以往套房面積小、共有建筑面積只有樓梯間,公攤面積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用設施、環(huán)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設施質量,是為便民利民而生。

  但是,公攤面積便民利民的初衷落到實處了嗎?就此,《法制日報》記者展開了調查。

  據(jù)記者了解,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nèi),城市住宅類型少、面積小,共有建筑面積僅樓梯間,建筑設計集中于減少共有建筑面積、爭取更多的使用面積。

  記者查閱資料發(fā)現(xiàn),共有建筑最早見于《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第一單元:房產(chǎn)測量規(guī)定》GB/T17986.1-2000,其中第8.1.5條規(guī)定:“房屋共有建筑面積系指各產(chǎn)權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又在附錄B3“共有建筑面積分攤”一節(jié)中詳細規(guī)定了共有建筑面積的內(nèi)容、計算方法和分攤方法。

  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有: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wèi)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共有建筑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

  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guī)則》中,記者發(fā)現(xiàn)其明確規(guī)定了公用建筑面積的組成部分、計算原則以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計算方法,對于公攤面積的具體比例,并未作強制性規(guī)定,只明確其比例由合同當事人進行具體的約定。

  對此,剛剛購得新房的河南開封的王女士告訴記者:“房本面積是133.3平方米,實際戶型圖面積也就八九十平方米。買房子的時候,開發(fā)商沒說公攤面積是多少,只說兩梯兩戶,沒想到會這樣。”

  “我都不清楚共有建筑面積是如何計算的,而且,我打聽了一下,公攤面積確權過程中的知情人太少,透明度極低,基本上處于無人解釋、無處查詢的狀態(tài)。”王女士直言。

  “買了104平方米的房子,房產(chǎn)證上也確實寫了104平方米,但實際使用面積卻遠遠不夠,也就81平方米的樣子。”一名微博網(wǎng)友告訴記者。

  這名網(wǎng)友說:“老百姓的工資本來就不多,省吃儉用攢下來的錢全花在買房子上了,其實想法很簡單,就是想有個寬敞明亮屬于自己的房子,卻要被公攤面積占去23平方米,實在想不通為什么。”

  無獨有偶。對于公攤面積占比大而抱怨的還有一名微博博主,他告訴記者:“我年前買了一套經(jīng)濟適用房,公攤面積卻達到27%。想想就覺得可怕,明明是經(jīng)濟適用房,公攤面積卻達到27%,我感覺不是被照顧了。”

  剛剛買了上海寶山經(jīng)緯六期的劉女士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她買了100平方米一梯兩戶的房子,去掉公攤面積后僅75平方米。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除了對公攤面積占比例大不滿意外,不少群眾對其價格認定也有意見。

  剛在湖南省長沙市買房的李倩告訴記者,“我買的是精裝修房,買了之后通過核算發(fā)現(xiàn),其中精裝修費用過分高于市民正常裝修費用。我詢問之后才知道,房子的精裝修費用居然根據(jù)建筑面積計算,這樣,業(yè)主們都虧了很多”。

  同在長沙購買精裝房的李先生告訴記者:“精裝樓盤按建筑面積算裝修費,而不是根據(jù)使用面積計算。而且,裝修費用與裝修質量相差過大。比如,2000元每平方米的裝修費用,實際上可能就是600元每平方米裝修的質量。住建委的2018(53)文中明文規(guī)定公共面積只能按毛胚算,卻形同虛設,開發(fā)商壓根不當回事。”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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