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10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為進一步確保農民工依法享有工傷保險保障,人社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近日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將在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中流動就業(yè)的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保障。
據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出臺的通知結合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特點,明確了可以按照項目或標段的建筑安裝工程費或工程合同價的一定比例參保繳費,對工程總造價大、機械化程度高、人工成本占比較低的工程建設項目,可以按照人工成本乘以工傷保險行業(yè)基準費率的方式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
這位負責人強調,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在辦理相關手續(xù)、進場施工前,均應向行業(yè)主管部門或監(jiān)管部門提交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未參加工傷保險的項目和標段,主管部門、監(jiān)管部門要及時督促整改,即時補辦參加工傷保險手續(xù),杜絕“未參保,先開工”甚至“只施工,不參保”的現(xiàn)象?!鰮氯A社
來源:三湘都市報
編輯: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