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價費字〔2014〕2號
關于核定衡陽市南岳武術院文化班學雜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南岳區(qū)教育體育局:
你局報來《關于衡陽市南岳武術學院文化班學生學雜費收費標準的報告》收悉。根據(jù)省物價局、教育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經(jīng)成本測算該校生均教育成本,考慮合理回報并參照周邊市、縣同類學校的收費水平,現(xiàn)就核定你校文化班學雜費收費標準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 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1、初中部學費為2000元/(生、期);
2、小學部學費為1800元/(生、期);
3、住宿費為300元/(生、期);
4、代收費按期收取(書籍課本費)按實結(jié)算;
5、服務性收費:①生活費,②生活護理費(小學1-3年級),③床上用品、服裝、兵器費,收費標準按年度報我局備案。
二、你局在接此通知后,需及時督促南岳武術院到我局辦理《服務價格登記證》辦證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年檢年審,在學校醒目位置,將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和有關部門的檢查。
本通知自二0一四年春季開學起執(zhí)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你校需按規(guī)定重新申報收費項目和標準。
南岳區(qū)物價局
2014年1月13日
作者:rednet
編輯:彭俊